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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校级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

作者: 张红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教务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0-12-08

为实现我校校级选修课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其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盐城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盐城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盐城工学院校级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选修课的管理机构

    1、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校级选修课(以下简称“校选课”)管理实行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相结合,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的办法。

    2、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校选课工作指导并提出教学规范和要求,负责审查校选课的开课计划、教师试讲和课务安排,负责综合协调和评价检查,使校选课全部纳入课程教学的正常轨道。

3、各教学单位是学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实施单位,在教务处指导下负责对本单位素质教育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负责对本单位校选课的教研管理和全程环节管理,负责本单位校选课计划的申报并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负责本单位校选课教学质量、教学文件检查和归档管理,并接受学校教学评估处等单位的检查评估。

二、校级选修课的类型与归属

4、校选课按类型划分。校选课开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我校学生培养目标,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和适应能力。为此,将校选课作如下分类:

按学科分为三大类:(1)审美艺术体卫类(含美育美学艺术及体育、卫生等课程),(2)人文社科类(人文含文学、历史、哲学;社科含政治、经济、管理等课程),(3)科学技术类(含自然科学、应用技术等课程)。

校选课按课程任务分为三大型模块:(1)理论修养型,(2)文艺鉴赏型,(3)实践技能型。

5、校选课的课程管理实行按开课教师专业归属为主、所在行政单位归属管理为辅的原则。也就是开课教师首先按校选课所属专业归属到相关教学单位的专业系(课程组),其次考虑其行政隶属管理。如果开课教师的行政关系与专业隶属关系在同一教学单位,则其校选课自然归属该教学单位管理;若开课教师行政关系与专业隶属关系不在同一单位,则按照专业隶属关系确定校选课的教学管理单位;体育与艺术教学部负责艺术体卫类校选课的教学管理。若某校选课在校内没有相应的专业隶属关系,不能按照专业归入某教学单位的专业系(课程组)中,则该校选课由教务处与有关单位协调确定该课程管理的归属单位。

三、校级选修课的开课程序

    6、校选课开课必须按规范程序进行,并且与非选修课开课区别对待。各教学单位要对新学期校选课开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让教师普遍了解校选课的基本情况和要求,调动教师关心并参与校选课教学的积极性。

    7、教师开课要始终贯彻文化素质教育的思想。(1)所有课程要归口于校选课的类型模块之中;(2)课程重在培养提高学生的通识水平、特长、能力和素养,校选课不是专业课程的翻版,要明确的素质特色并体现在教学宗旨、目的、任务、教学内容、教学手段运用和考核要求上;(3)课程内容要精选简约,课时安排有81624个之分,相应学分分别为0.511.5个。

    8、教师开课分新开课和重复课。新开课指课程是在校内第一次申报设置;重复课是指申报开设已经通过课程评审的课程。教师开设上述课程都要填写《开设校选课申报表》,报课程所属专业系(课程组)、教学单位、教务处逐级审批。

    9、教师申请开课的程序之一是参加课程答辩评审。凡新开课者要按学校统一要求和格式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和《课程简介》,向教务处送交上述文件及《开设校选课申报表》等文稿及其电子文本,送交该课程的使用教材或自编讲义。在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组织课程初评基础上,教务处按答辩形式组织校级专家评审会,通过申报者汇报、提问答辩和评议表决的程序,决定申报课程是否能开设。

10、教师申请开课的程序之二是参加教师试讲评审。按《盐城工学院教师试讲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校选课的实际需要,凡助教及五年以下讲师者、近两年未担任校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者都要经过试讲。试讲课程必须是通过评审的课程,试讲者须提供2/3以上备课笔记,试讲内容除“概论”外,由教务处指定某一章中一课时内容。试讲由教务处和师培中心组织校级试讲评审,决定教师能否开课。

    11、校选课开课申请评审的时间分别是:开课申请报名在第6周前,课程评审在第8周前,开课试讲在第12周前,新学期课程目录确定在第14周前。课程评审每学年只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秋学期。

    12、新开课通过评审后,按教务管理要求,编定统一格式和编号的《课程简介》;在教师获得开课资格认可后,由教务处编定新学期校选课的开课一览表,发布供教师备课和学生选课。

    四、校级选修课的教学管理

    13、校选课在教学环节管理和质量监控上应和其它课程一样严格要求。统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教学环节管理。采取专业系(课程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及教学督导委员会层层把关的做法。

    14、各教学单位及相关专业系(课程组)分别组织教研活动,内容有(1)组织试讲和常规听课,统筹实践教学和课程考核的方法要求;(2)组织对期末教学考核管理质量分析和有关教学文件的归档,保持与教师的经常直接的沟通联系;(3)组织对教师学期教学状态作检查、评价和小结。

    15、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组织对本单位所有校选课教师的教学环节的督查。(1)检查教学文件、备课的完备情况;(2)组织相互听课,督查教学进度、教学手段运用和教学效果情况;(3)负责对教师调停课、开课设课的初审和对教学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建议、专业系(课程组)的计划作指导和审批;(4)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5)组织教学成果汇报、评比交流活动。

    16、教务处及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校选课教学情况作规范要求、听课督导、专项检查和总体评价。教务处对校选课教学的开课设课、调停课的审批和课程建设审批、教学事故的处理有最终决定权。

    17、校选课在教学考核上与一般专业课教学考核要求等同。所有课程教师要认真填写《教学情况记载簿》,对学生成绩的评定要有依据、有标准、有记录,在课程成绩评定的同时要作期末考核成绩的分析。校选课的考核形式有(1)闭卷考查,(2)开卷考查,(3)大作业或小论文考查,(4)无卷面技能考核,(5)平时作业综合考查;成绩表达有(1100分制,(2)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第制,(3)合格、不合格关节制。教师要在课程考核大纲和学期教学计划中有明确规定,便于教学检查和考核。校选课的考核一般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课程所属单位负责协调。

18、校选课教学文件应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检查验收。对在教学质量和教学环节发生事故者要按照《盐城工学院教学违纪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五、校级选修课的学生管理

    19、对校选课的学生管理应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之“成绩考核与记载”、“课程选修、重修、缓修与免修”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校选课教师是对选修学生常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系(课程组)及各教学单位要协助配合教务处对选修学生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20、学生校选课的选课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学生选课报名有两个方式。(1)普遍的网上报名,由教务科执行;(2)部分艺术审美类实践技能型课程的单独招生,教师经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同意后可通过测试选择符合条件的报名同学组成课程班名录,再入校选课网上系统。

    21、选修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应在60分或及格以上才能取得相应学分。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取得相应学分:(1)课程缺课达三分之一或抽查点名三次无故缺席者;(2)不按规定完成平时作业,练习少于三分之一者;(3)无故不参加期末大作业、小论文或卷面考查者;(4)期末考查抄袭、作弊者。校选课一般不组织补考,特殊情况要经教务处批准。

    六、校级选修课的师资管理

    22、校选课师资管理职权在学校人事处,各教学单位负责对课程属于本单位的校选课师资的教学业务管理,建立专兼职教师档案。

    23、校选课师资以校内专兼职教师为主。其资格认定条件为,(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证明具备有关课程教学的专业学历和经验能力;(2)对艺术类实践技能型课程教师可放宽要求,但必须证明其具备课程教学相应的专业特长和能力经验。凡符合资格者在通过课程试讲或认定符合免试讲条件后,由教务处发给教师《任课通知书》。 校内部分离退休教师因特殊需要兼任校选课教学任务者,还须在校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24、校选课视教学需要聘请部分校外兼职教师。课程兼职教师的资格认定条件为:(1)在文化素质教育某方面有突出成就、一定社会影响并善于讲学;(2)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兼职教师由各教学单位确定人选后,向教务处、人事处提出报告,审批后聘任上课。

25、所有校内专兼职教师必须履行以下教学责任:(1)开课申请;(2)送验教学大纲、考核大纲等文件;(3)参加专业系(课程组)的教研活动;(4)参加必要的听课交流;(5)执行教学环节,改进教学方法,按要求进行课程建设;(6)明确措施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文化素质;(7)提供教学文件及期末自评总结教学情况并提出新的思路,接受教学检查和评价。

    26、校选课教师的教学劳动与其它专业教学师资享受同等待遇。教师校选课的教学表现及教学工作量由相关专业系(课程组)和各教学单位初审,教务处核定,并计入所在教学单位的总工作量,由所在教学单位按规定发给教学酬金。

2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8、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1:盐城工学院开设校级选修课申报表(一)

2:盐城工学院开设校级选修课申报表(二)

3:校级选修课《教学大纲》编写要点

4:校级选修课《考核大纲》编写要点

5:校级选修课《课程简介》编写要点

 

 

二○二○年十二月八日